徽操盘讲讲退市新规应抓紧推动和落实.
徽操盘讲讲退市新规应抓紧推动和落实
徽操盘讲讲退市新规应抓紧推动和落实 2021-02-08 191 0 相关统计显示,截至2月1日,一大批上市公司股价正在逼近1元退市指数,其中不乏利润可观的大盘股公司,尤其是一些在传统行业有影响力的大型国企或民营企业。比如2月1日,股价只有1。包钢13元。包钢2017年前三年净利润为20.5%。6亿,2018年33。2亿,2019年6月。2020年前三季度68亿元。67亿元。虽然它的业绩每况愈下,但似乎比很多新IPO上市公司要好一点。也许有人会不可避免地说,如果这样的企业也因为触及“1元退市”指标而想退出市场,岂不是有点错?
但像包钢这样市值大的国企或民企,即使可能触及“1元退市”,也未必能退出市场。这并不是因为它们是大型国企或私企,而是因为新退市规则本身在确定“1元退市”指标的同时,对这类股票提供了保护性限制。这是一个新增的市值指标“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市值低于人民币3亿元”。正是这个指标,为大型国企或者像包钢这样的民营企业避免退市提供了保障。事实上,如果退市指标一定要体现公平原则,在确定和实施上述“1元退市”指标的同时,可以分别设置100亿元、10亿元、1亿元等两三个不同的分类指标,并根据企业规模进行坐实。这至少比现在3亿元的市值指数合理得多,也更适用。但即便如此,包钢市值高达515。即使11亿元的企业面值接近“1元退市”,也不一定意味着接近退市边缘。
中国股市的制度问题,尤其是退市制度,套用一句老话就是“不患寡,患不均”。退市制度刚刚出现,虽然可能不那么完善,但当务之急应该是推进和落实,而不是刚退下来就急于修改,也换来了一个不伦不类的st,正是这一次又一次的修改,不仅让st不应该后退,也为臭名昭著的壳资源炒作创造和提供了无数的机会和空间。退市制度历史上的这些问题并不是深刻的教训。追忆似水年华是未来的老师虽然修订后的新退市规则在很多方面吸收了以往退市制度的一些不足,采纳了市场的意见和建议,做出了一些建设性的修改,但仍有不尽人意的地方。特别是在虚假违法退市和金融指数退市方面,“和”字接踵而至,大吵大闹。从表面上看,退市指数增加了一些细节,但相反,可能会对本应到位的退市设置障碍,从而为继续利用政策设计中的一些漏洞故意回避退市提供了不应有的便利。虽然已经实施的新退市规则在某些方面仍然不尽人意,但基于一切都需要向前看的基本原则,我们不主张改变规则。如果已经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退市规则不得不像以往一样进行修改,无助于维护新退市政策的严肃性,反而可能会使新退市规则在实施过程中不自觉地发生变化。显然,这不是所有人都想看到的,我相信也不应该是监管部门想看到的。
笔者认为,完善欺诈退市量化指标,加大对信息披露欺诈、财务欺诈和内幕交易的打击力度十分重要。但在一些棘手的退市问题一时半会儿无法完全解决的情况下,尊重市场意愿的表达,让市场自行选择和决定哪些该退,哪些不该退,就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既然面值退市指数已经确定以“1元退市”为指数,那么就没有必要画蛇添足,再设立一个可能让这个指数名存实亡的另类指数,也不应该一直改下去。退市原则,也就是退市应该完全退市,在新退市规定之初就能得到一致有效的执行,这无疑比什么都重要。
虽然近几年的退市速度比前一年有所加快,但从当年十几家公司的进展来看,与国际成熟市场相比,明显存在较大差距。我们有什么理由在刚刚取得一点点进步的时候就趾高气扬,甚至回到不应该后退,但又不应该一直后退的老路上去?在注册制下,只有使退市的“退出”更加顺畅,“进入”才能成为增加直接融资比重的重要载体,为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做出更大贡献。不然一切不都是空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