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226城市的新能源出租逐步推广是有可能的
一则题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的网传文件备受关注。其中提出北京市9月底前出租车全部更换为电动车,其他城市力争2017年年底前一半出租车更换为电动车。我感觉这样的从北京私人购买的全面电动化到出租的电动化等政策是有可能逐步推进的。
1、政策的治理雾霾力度超强
去年冬天以来的华北地区雾霾严重,政府的治理雾霾力度超强,不管是否直接导致雾霾的核心因素,政府务求不能放过能控制的一切因素,确保雾霾影响降低。今天开始北京限制国三以下车辆。本来路权是国家的规定的基本权利,但北京直接对国二以下车型限制,这样的措施也是对治理雾霾有一定的意义的。
今天起,北京市将对北京市及外埠的国一国二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实施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工作日限行。对于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罚款100元、每4小时计罚一次。外地车辆在北京也是要按地方标准执行的。这样的措施的确对改善老旧车辆的排放有一定意义,直观感受的污染小了。而背后的逻辑意义也是地方政府的制霾力度超强,措施超出一般判断。
2、城市出租全部更换电动车的担忧逐步化解
前期的北京和山西太原的出租快速置换成电动车,前两年由于产品不完善带来一定的问题。尤其是前期的电动车的而续航里程短,冬天电池衰减严重等,都是早已知道的问题。甚至连离地间隙小、空调暖风效率问题也是我们很多厂家设计人员早已研究关注并着力解决的事情,因此未来的华北2+26的城市更换电动车不会出现太严重的这样的问题。
3、出租的更新实际也是对新能源的支持
目前的新能源发展面临巨大的瓶颈。北京是新能源电动车的发展主力市场,但今年的北京新能源6万台,相对16年没有增量。很多行业人士也对市场潜力比较焦虑,我也是考虑是否应该及早开拓小型电动车市场的问题。但小型电动车的技术提升慢,对产业的拉动效果小,因此还是应该把A级电动车有力的推动一下。这样的出租更新电动车的好主意不是我们提的,但感觉是可以推动的。
从上面看,2017年北京有6万台出租改电动,估计也是北京人的事情。而其他四个省市的出租是18万台,而这些省的出租主要是大中城市的出租,更新一半也是在6-7万台水平,总体估计也是今年有13万的此政策出租增量。这样的增量对16年的33万台的新能源车总量,也是40%的增量,确保了17年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较快增长。而且如果这几个城市的出租都是电动化,其他省市也会有一些跟随效应,对新能源车的发展将是较大的促进。
记得去年底我们去山西调研,当时有山西的小业主就说想换电动车,总送货,其中大部分是短途行驶,路边充电桩也挺多,想换成电动车和出租凑热闹充电,应该很便利。我当时就感慨,公共设施上来了,百姓自然知道算账,哪个经济利益合适就用哪个,这样的出租推动的思路也是很好的。
4、出租的电动化还是指标加利益引导为好
从山西的出租更新电动车看,问题还是有一些的,但政府要有真金白银的支持,出租公司要有一定的责任分担,司机要有一定的利益平衡。同时对滴滴等网约车平台也要有一定的制约,这样的新能源才能从用车到配套设施的普及逐步到位,然后消费者认可,实现逐步的推进过程。
5、特殊保障应该跟上
京津冀雾霾治理的重点城市的环保改善是多元化的措施体系。出租是城市交通的重要保障,尤其是大雨等特殊天气下出行应该有效的保障,否则社会问题也较严重,因此应该有一定的托底保障。比如大雨情况下的电动出租出行应该有保险保障,让社会保险保证出租万一电池出问题的损失赔偿等问题。出租司机也是小本生意,有了保障,很多事情就简单了。实际现在的电动车的安全问题应该已经考虑的很充分。但厂家保障的消费者认可度差,还是要有社会托底。
总体看,随着新能源车发展进入产品可靠性大幅提升的新阶段,很多市场的推动需要政策的引导,这对行业发展和消费信心的树立都是有意义的。我觉得网传的2+26个城市的出租电动化逐步更新的方式是有可能的,但首先是社会保障体现的完善。新能源车发展的潜力巨大,市场和政策的互动推动,必然推动新能源车的更快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