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有了排放清单区域内需继续减排
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副主任、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首席科学家柴发合日前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交流培训会上发布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深化大气污染控制中长期规划研究项目”的研究成果。
柴发合介绍,该研究首次建立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7省(区、市)(京津冀晋蒙鲁豫)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涉及的污染物包括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氨(NH3)、一氧化碳(CO)7项,涉及的污染源包括燃烧源、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生活源、农业源、天然植物源7类。
在建立清单的基础上,该研究项目还分析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源排放特征和大气污染传输影响。“虽然区域空气质量整体有所改善,但排放总量依然较大,形势依然严峻,需要区域共同实施污染减排。”柴发合表示,从远期看,若要实现区域空气质量达标的目标要求,主要大气污染物需在2015年排放量的基础上减排40%至80%,减排潜力最大的行业分别是钢铁、水泥和石化,并提出京津冀三地钢铁产能远期控制在2亿吨。
此外,研究还建议实施大气环境分区管控,推行差别化的能源政策削减煤炭消费总量,推动区域标准统一和技术改造提高固定源污染治理水平,在继续推行车油路提标管控的基础上,优化区域交通布局和绿色交通体系建设等。
目前,研究成果已陆续在京津冀区域重污染过程分析预报与预警、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相关省区市编制“十三五”大气污染防治规划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大气十条”目标的实现贡献了智慧。
柴发合表示,研究成果手册均已发放给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各省级人民政府等协作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将为各地编制空气质量达标规划、谋划下一阶段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提供参考。
据了解,该项目自2015年正式启动,由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办公室依托北京市环保局委托中国环科院进行组织,是实现“统一规划、严格标准、联合管理、改革创新、协同互助”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研究包括11个专题研究,分别对区域污染传输影响、社会经济协同发展及结构调整、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列表等内容开展研究,参与单位包括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工业大学,以及北京市环科院等7省(区、市)环科院等17家科研院所,代表了我国大气污染治理研究领域的较高水平。
5年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督促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着力解决大气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业深度治理,能源结构调整等方面扎实减排,“大气十条”各项目标全面完成。2017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7省区市70个城市PM2.5年均浓度为55μg/m3,较2016年同比下降11.5%,较2013年相比下降37.2%。京津冀三地PM2.5年均浓度为64μg/m3,较2016年同比下降9.9%,较2013年相比下降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