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再加码两私募接连拿罚单
监管再加码两私募接连拿罚单
鼠年伊始,虽然疫情尚未散去,但监管部门对私募行业的监管力度不减。
近日,证监会公示两张罚单,均与私募基金有关。3月10日,珠海中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王青方因利用未公开信息被没收1333.12万元非法所得,并处以1333.12万元罚款。
3月11日,中联金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期货投资总监杨卫东也因利益输送被行政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两位涉案的私募投资经理均为“80后”。
私募行业近年来规模稳步扩张。基金业协会最新备案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2月底,已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24527家,已备案私募基金83381只,管理规模达13.89万亿元。
投资经理被罚款
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王青方为中南投资股东兼实控人。
3月16日,中南投资方面告诉时代周报记者,王青方在中南投资持有的股权已经转让,暂无更多信息可以透露。
企查查数据显示,中南投资成立于2016年3月14日,王好业持股90%,王劲松持股10%。该公司在2017年7月5日发生过一次股东变更,王青方和刘凌退出,股东变更为王好业与王劲松,实控人变更为王好业。
从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的信息看,王青方实际控制的“陈某初”“李某”证券账户与其管理的“中南1号”,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内,趋同交易了ST狮头、ST亚太、猛狮科技、香梨股份、精伦电子等5只股票。
其中,“陈某初”证券账户共交易12只股票,有5只股票与“中南1号”趋同,趋同买入交易金额合计5832.78万元,占账户买入金额的60.35%,趋同交易获利677.23万元;“李某”证券账户共交易沪深两市12只股票,有3只股票与“中南1号”趋同,趋同买入交易金额5615.03万元,占账户买入成交金额的41.97%,趋同交易盈利655.89万元。
王青方辩称,中南投资不属于私募基金管理人,主体身份是投资顾问,未担任基金管理人。但证监会认为,中南投资虽为“中南1号”的投资顾问,但实际负责中南1号的投资决策,并安排投资经理具体实施决策的制定和指令下达,从中南投资的工作内容实质看,其行为属于私募基金管理人行为。
此外,王青方辩称,买入股票是以长期持有为目的,实际交易情况完全不同于一般的“老鼠仓”,没有损害“中南1号”账户的利益。但该理由也未受证监会认可,最终被“没一罚一”收到证监会2666万元罚单。
值得注意的是,王青方在担任中南投资实际控制人和实际经营管理中南投资期间,虽然名义上是中南投资的投资顾问,但实际履行的是投资经理职能,负责“中南1号”证券账户的投资决策和下单操作。
据了解,该案认定依据主要是王青方实际控制的个人账户的下单地址与“中南1号”下单地址存在重合。
中联金储遭整改
与王青方案相比,杨卫东案显得更为“简单粗暴”。后者利用期货账户对倒,致使自己私人账户盈利,所管私募基金亏损上百万元。
证监会公布的市场禁入决定书显示,时任中联金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期货投资总监及中联金储先锋组合1号私募基金经理的杨卫东,利用自己实控账户及所管私募基金账户相互成交获利,构成利益输送行为,证监会决定对杨卫东罚款3万元,并对其采取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从具体细节看,杨卫东甚至采用中联金储的办公电脑下单。在夜盘集合竞价时段,利用其实际控制的账户与“先锋组合1号”相互交易共918手,导致后者亏损114.73万元。
证监会的处罚依据是《私募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3万元已是罚金上限。《私募办法》第三十八条中还指出,对于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事实上,在证监会处罚之前,中基协已于去年12月对杨卫东作出了纪律处分决定。中基协将其加入黑名单,期限为10年。与此同时,中联金储也于2019年12月27日被中基协取消了会员资格,要求限期改正,并暂停受理私募基金备案3个月。
中基协的理由是,中联金储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对基金经理杨卫东的授权过大,将夜盘交易全权授权给杨卫东,并默许由他自己下单交易。由于没有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和下单交易相分离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为杨卫东从事违法交易提供了可能。此外,中联金储对杨卫东的异常、违规交易疏于有效监督和管控,导致在较长期间内都未能发现其涉嫌利益输送的违法交易行为。
时代周报记者3月16日尝试通过其历年工商年报中的联系方式联系中联金储,发现三个号码已经失效。
监管套利时代终结
进入鼠年以来,私募基金接连收到罚单,可见疫情期间监管层并未放松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此前,中基协官网显示,2月24日发出了两份纪律处分决定书,涉事机构也为私募,分别为福建豪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永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均被暂停受理基金备案6个月。
随后,证监会亦公示,因83只产品未按规定进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单只产品投资者人数超过规定数量,以及存在将固有财产、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的违法行为,永安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乔志杰受处罚。
“相比前些年,监管层对于私募基金的监管处罚力度逐渐加码。”上海一家大型私募基金副总经理3月16日表示。
2017年5月,福建证监局曾公告了两起私募“老鼠仓”,这也是私募“老鼠仓”进入公众视野的开始。需要说明的是,这两个案件均以责令投资经理改正,给予警告,并各处以3万元罚款告终。
3月16日,上海某“公转私”基金经理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之前对于公募基金涉案“老鼠仓”的处罚较为严格,涉案基金经理被移交司法甚至被判刑司空见惯,但私募基金投资经理涉“老鼠仓”一般都以罚款了事。
“不仅是因为公募基金面对公众募集,也与多年前私募基金体量小,未纳入监管体系有关。在新基金法实施之前,私募基金甚至称不上是一个行业,而新基金法的实施为私募违法行为的监管提供了有利注脚。”他说。
经过近些年的发展,从资管规模看,目前私募基金已有了与公募基金分庭抗礼的实力。
据中基协官网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私募基金管理规模已达13.74万亿元,而同期公募基金的管理规模为14.77万亿元。当然,如果单拿证券类私募来说,管理规模为2.45万亿元,故股权类私募更是监管层监管的重点。
监管套利的时代已经成为过去。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春节后,西藏、山西、福建等多个地方证监局已启动2020年私募机构的现场抽查工作,重点抽取了股权类私募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