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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联手对相关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实施税收优惠附受益股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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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联手对相关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实施税收优惠(附受益股)
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等四部委于16日发布《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对有关企业所得税进行减免。公告指出,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华创证券指出,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力量。国家把集成电路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一部分,是引导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构建国际竞争新优势、掌握发展主动权等国家发展战略。近年来我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大力支持集成电路行业的发展。长电科技、通富微电、晶方科技、北方华创、中微公司、韦尔股份、圣邦股份、扬杰科技等相关公司有望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