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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2010年第6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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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2010年第6号令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 2010年第6号令 更新时间:2010-9-22 7:50:07 第 6 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为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管理,特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现予发布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