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与资本补充并重
银保监会: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化解与资本补充并重
7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召开通气会,首席风险官、新闻发言人肖远企等多位人士发言,就近期银行、保险、信托行业状况进行了通报。
银保监会多位负责人表示,受区域经济形势、市场竞争、内部治理等因素影响,中小银行、保险和信托公司风险处于持续暴露过程中,但整体风险可控。
为了加大不良的化解力度,监管已经出台了多项政策。银保监会城市银行部副主任刘荣表示,目前已将城商行、民营银行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由120%-150%调整为100%-30%,贷款拨备率监管要求由1.5%-2.5%调整为1.5%-2%,要求银行把降低拨备覆盖率释放的财务资源,全部用于处置不良和投放信贷。
在资本补充方面,银行、保险、信托都在积极推进多渠道资本补充。中小银行方面,银保会表示积极配合省级政府发行专项债补充城商行资本。
部分高风险机构化解之策
刘荣在通气会上坦言,当前城商行不良贷款率为2.34%,今后一段时间不良还会继续暴露。尽管部分城商行风险形势较为严峻,但城商行总体风险可控。
刘荣称,经过近三年的风险攻坚战,城商行高风险业务大幅压降,仅表内非底层资产投资余额就较高点时期下降超过4万亿元,包商银行、锦州银行等高风险机构的风险得到平稳处置和化解,重点风险点得到精准拆解,相关重点城商行的风险处置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在城商行的改革方面,刘荣表示,支持城商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实施兼并、重组和股权投资,完善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目前,部分省份辖内中小机构改革重组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为有效应对城商行不良率的可能上升,刘荣表示,监管前瞻性地采取了多种措施,争取在防范信用风险中赢得最大主动权。一是指导城商行综合评估和预判损失风险,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真实准确分类,对实际承担信用风险的表内外资产审慎足额计提拨备。坚决治理各种粉饰报表的行为。
二是推动加大不良处置力度,要求城商行在切实加大核销力度基础上,拓宽不良资产处置渠道,确保今年不良处置规模明显高于上年,监管将实施按月监测。
三是通过改革重组集中处置不良。对于一些高风险城商行,在推动风险化解过程中,要求必须严格清产核资,摸清风险底数;问题股东必须买单,不仅要依法偿还占款,还要通过缩股直至股权清零等措施尽可能承担损失;同时,支持资产管理公司等专业机构积极参与,按照市场化原则批量收购处置不良资产。
信托方面,信托部副主任唐炜表示,当前在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冲击下,个别信托公司发生了一些风险事件,引起了社会和媒体的广泛关注。但这类信托公司仍属少数,属于单体机构风险,局部风险,不会影响整个信托业的稳健发展态势。
唐炜称,从整体情况看,行业运行总体平稳,整体风险完全可控。今年上半年,全行业68家信托公司的信托业务收入共计401.34亿元,同比增长12.24%;实现净利润共计261.33亿元,盈利状况保持良好。
针对个别出现风险的信托公司,唐炜认为:“信托业在转型过程中,出现优劣分化是正常的。个别信托公司因为大股东操纵和公司治理失效,用隐蔽手段进行违规关联交易,积累了较高风险。目前,我们正在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推动高风险信托公司的风险处置工作,坚决压实信托公司及其股东责任,保护信托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稳定。”
人身险部副主任王叙文表示,需要关注保险公司的局部流动性承压,因为今后一个时期国内经济形势复杂,投保人可能选择保单质押贷款或退保来缓解短期现金流压力,赔付与退保支出预计增加。部分中小公司可能面临新业务负增长,以及存量中短期业务退保和满期给付的压力叠加,面临一定的流动性压力。
财险方面的风险防范,财险部副主任尹江鳌表示,将持续跟踪个别偿付能力逼近监管红线公司情况,及时进行窗口指导,下发风险提示,推动公司增资扩股,提升偿付能力。对于融资性信保业务风险,已出台《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业务监管办法》,提高对融资性信保业务在经营资质、承保限额、基础建设等方面的监管要求。针对近期信保业务集中出现的理赔案件,督促公司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拓宽资本补充渠道
在通气会上,监管关注金融风险化解的同时,也多次提及拓宽中小金融机构的资本补充渠道。
关于中小银行资本金缺口问题,刘荣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截至2020年一季度末,城商行资本净额和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分别为3.4万亿元、2.5万亿元,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2.65%、9.35%,比商业银行平均水平低1.9、1.3个百分点。在支持让利实体经济力度加大、资产规模持续扩张、信用风险加速暴露的背景下,在不考虑外源性资本补充情况下,城商行资本充足水平未来三年可能会明显下降。
刘荣表示,监管持续推动增强城商行内源性资本补充能力,提升资本使用效率,支持城商行通过发行普通股、优先股、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二级资本债等方式拓宽资本补充渠道。积极配合省级政府发行专项债补充城商行资本。
关于地方专项债补充城商行资本问题,刘荣表示,使用地方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实施方案由省级政府结合辖内实际牵头制定,方案成熟一个上报一个,经由银保监会和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由省级政府向财政部提出正式申请。银保监会将积极配合指导省级政府,在压实各方责任、严格清产核资、穷尽自救和市场资源、依法严肃问责的基础上,抓紧组织制定相关实施方案,明确债券额度需求,还本付息来源以及退出机制等。目前,已有省份结合辖内城商行深化改革和化解风险的方案,研究使用地方专项债补充资本事宜,监管部门将积极做好配合指导工作。
在信托公司风险防范和资本补充方面,唐炜透露,在摸清风险底数、充分暴露风险的基础上,督促信托公司及其股东承担主体责任,积极处置风险,增强风险抵补能力。2019年以来,已有9家信托公司增资262.67亿元,行业资本实力得到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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