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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上涨理由站不住脚

Aidan 0

电价上涨理由站不住脚

电价上涨理由站不住脚 更新时间:2010-10-19 6:56:07   在解释为什么要实行阶梯电价的理由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给出了三个理由:与国际接轨;建立公平的用电机制;促进节能减排。我们不妨依次看看这三个理由是否站得住脚。  理由一:“国际接轨说”   近年来,凡是各项税费负担上涨时,政府往往都会按惯例抛出以下两种说法中的一种:如果国际惯例支持开征或支持涨价的,那就美其名曰“与国际接轨”,如果国际惯例反对开征或不支持涨价的,则掷出“中国国情特殊,不能简单套用国外标准”的杀手锏继续涨价。  此次电费上涨采取的是第一种说法:“国外居民电价一般是工业电价的1.5~2倍,而我国居民用电价格低于工业电价。一般而言,电压等级越高的用户,供电成本越低;电压等级越低的用户,供电成本越高。居民用电位于电网供电最终端,电压等级最低,因而其供电成本是最高的。”  发改委的意思是说,居民用电的发电成本比工业用电高,但终端价格却比工业用电低,过去经常是亏本供电,这样不合理,所以不得不涨价。乍一听来,的确有理。但既然讲到了成本收益,不妨再深入问一句:电网公司的供电成本到底是多少呢?  然而我国两大电网公司对此的回答是:无可奉告。  只要电网公司不公布其供电的明细成本,消费者就无从知晓到底其是真的亏本供电还是“挟亏本之说以谋涨价”,也不知道如果真的亏本供电,这些成本是不是都用的合理。  毕竟,近年来因煤炭价格上涨导致的“煤电倒挂”现象而受损的主要是上游发电企业,而非下游电网公司。此次涨价涨的是终端销售电价,直接受益的是电网公司,而电网公司获得电力的成本乃是上网电价。以上海为例,从公开资料中我们发现,上海各发电公司的上网电价平均在0.43元/度上下,而上海销售电价则是0.617元/度。如果电网公司说供电亏损,则意味着其在电力运输供给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成本超过了0.187元/度。如此高昂的成本究竟用到哪里去了呢?  著名财经评论员盛大林指出,几年前,“抄表工年薪10万元”的新闻曾引爆舆论,电网企业的一次“120人的会议3天花费300万元”的新闻也曾被炒得沸沸扬扬。虽然前者的真实性并非得到证实,但电网职工的收入之高是公认的,而“天价会议”则是出自审计部门发布的信息。工资畸高、花费奢靡……因为这些“成本”所导致的“亏损”让公众来买单,不是很可笑吗?  前不久还有消息称,国家电网公司正在开展大规模降薪,降幅最高达到整体工资的30%,然而这一传闻始终没有得到权威证实。这一方面证明电网公司员工收入相比社会平均收入而言的确太高了,另一方面也再次说明公众无法深入了解电网企业经营状况。  总之,只有把账目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才能让公众确信电网的成本是合理的。否则,把成本守得密不透风,还要哭穷涨价,公众岂能答应呢?  理由二:“公平用电说”   第二个理由,是要建立“公平负担的用电机制”。即“居民电价低于供电成本,造成用电越多的居民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用电量越少的居民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少”。这句话就更让人费解了。  上文已经指出,两家电网公司到底是不是真的亏损供电尚且存在疑问,哪怕最终他们公布成本证明目前居民用电价格低于供电成本,也不见得非得通过全面涨价来扭转这一不合理局面。  首先,你可以去掉那些不必要的成本,从上网电价到销售电价中的这段差价,显然有不少成本是可以省下的,尤其是员工的薪酬成本。其次,电网公司作为国有垄断企业普遍存在人浮于事的状况,通过精简工作岗位,提高工作效率同样可以降低成本,最后,国家也可以给予一定的税费减免来减低其成本。否则,高薪不减,冗员不裁,就算电价涨得再高,最终也只是进一步增加了电网员工的福利待遇而已。  更重要的是,阶梯电价本身是一种通过价格杠杆实现公平合理用电的好模式,但实施阶梯电价并不意味着价格必须上涨,而是理应有涨有降,有保有压,让低消耗者受到更多惠利,让高消耗者付出更多成本。如果国家果真是为了促进公平用电而非给电力巨头增收为目的推行阶梯电价的话,那就应该把杠杆往两头用。比如采取第一档降低5分,第二档不变,第三档提高2毛,甚至更高的方式来实现公平用电的效果。这样一来,那些用电量大的人就不得不负担更高的价格,以此价格来补贴那些用电量少的家庭,岂不更加合理吗?  然而眼下发改委为何只“劫富”却不“济贫”呢?尤其是第二套方案,无故累及低收入困难家庭,使之承担更高电价,可谓是“贫富一并劫”,这不但无助于公平用电,而且根本扭曲了阶梯电价的要义,使原本处于博弈两端的用电大户和用电小户统统成了输家,而本因处于第三方位置的电网公司却成了唯一而绝对的赢家。  这一理由让我想到了去年财政部报告中提到的提高个税起征点将使得高收入人群受惠多,低收入群体利益反而受损的“劫贫济富说”,纯属避重就轻,偷换概念。  理由三:“节能减排”说   发改委给出的第三个理由,便是阶梯电价能够建立“促进节能减排的机制”,能“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引导用户特别是用电量多的居民用户调整用电行为,促进合理、节约用电,从而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然而我们不妨想想,每年到了夏季用电高峰时段,各地方政府总会优先让企业避峰让电,尽可能保证居民用电,从来没听说过让居民家停电从而保证工业用电不中断。这说明什么?说明居民用电比工业用电更重要,其需求弹性也更低。某种程度上说,居民用电的需求弹性接近于零,属于刚性需求。如今极端气候越来越多,今年夏天持续高温不断,今年冬天又有专家说什么“千年极寒”,这种暴热爆冷的极端天气下,难道居民在家里开大功率的空调以避暑驱寒也算是奢侈消费吗?恐怕就算电价上涨,老百姓也不会为了省几十块钱电费而把自己熬出病吧。  因此如果真是为了节能减排,应该先让工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而不是居民用电。工业用电的减排空间,无论是绝对数值还是比例,都远远大过居民用电。节能减排,发改委何以先拿居民电价开刀呢?  再退一万步说,哪怕这些涨价理由全都成立,有一条理由终究是绕不过去的:根据全国工商联研究室主任陈永杰的研究,德国千度电价占人均国民收入的比例为0.62%,美国的这一比例为0.24%,相比之下,中国则为2.49%。因此,“从相对价格来看,中国的电价是德国的4倍多,是美国的10倍左右。”这些老百姓早已衣食无忧的发达国家的居民用电负担尚且这么低,我国尚处于发展中国家,用电负担已高出数倍,还要涨价,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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