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征求意见稿细则出炉投资者门槛50万前五天不设涨跌限制.
科创板征求意见稿细则出炉:投资者门槛50万 前五天不设涨跌限制
科创板征求意见稿细则出炉:投资者门槛50万 前五天不设涨跌限制
摘要
1月30日晚间,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备受瞩目的科创板将正式落地。
1月30日晚间,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备受瞩目的科创板将正式落地。
目前,证监会已起草完成《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交所已起草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配套规则。相关规则正在按程序公开征求意见。
证券时报称,从上交所获悉,科创板目前并无任何储备项目及名单。上证报称,上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预计一季度可以完成受理系统技术上线,若届时相关规则已正式发布,则可在一季度正式受理企业申请。
中国市场学会金融学术委员、东北证券研究总监付立春评论称,科创板意见稿的创新度高于市场预期,推出时间快于市场预期。预计科创板今年上半年即可初步成形、全年上市100家左右;2020年阶段性成熟成果可期,相关配套基本到位。
联讯证券李奇霖评论称,科创板“差异化的上市标准+简化版的严格退市”是强者生存的达尔文文化内核的体现。资本市场改革是一场长期的攻坚战,存量利益纠葛多,难度大。科创板是增量改革的前沿试点,在不断改善成熟机制后,将延伸至存量领域。
证监会《实施意见》指出,科创板设定多元包容的上市条件,允许符合科创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科创板相应设定投资者适当性要求,防控好各种风险。
允许红筹企业通过发行CDR的方式上科创板,条件即采用2018年6月出台的《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规则。同股不同权公司有望登陆科创板,尚未盈利的优质成长企业有望准许在科创板上市。
上交所表示,科创板只要记住两个数字就行了:50万、24个月。
1)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
2)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科创板与目前创业板、中小板不同,放宽涨跌幅限制。上交所细则指出,科创板上市前5天不限涨跌幅,第六天开始设限20%。
本所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20%。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增发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证监会《实施意见》强调,在上交所新设科创板,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
证监会指出,科创板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引领中高端消费,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证监会《实施意见》明确,在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合理制定科创板股票发行条件和更加全面深入精准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
上交所负责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中国证监会负责科创板股票发行注册。中国证监会将加强对上交所审核工作的监督,并强化新股发行上市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
上交所表示,科创板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确认商誉,足额计提减值损失。
意见稿指出,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购买资产的,应当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有利于促进主营业务整合升级。
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指出,发行人申请在本所科创板上市,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四)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五)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获得知名投资机构一定金额的投资。医药行业企业需取得至少一项一类新药二期临床试验批件,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
战略配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1亿股以上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的总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30%的,应当在发行方案中充分说明理由。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足1亿股,战略投资者获得配售股票总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0%的,可以向战略投资者配售。
在意见稿中,上交所明确科创板可实施绿鞋机制,要求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
关于绿鞋机制的行权,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0日内,主承销商有权使用超额配售股票募集的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发行人股票,但每次申报的买入价不得高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具体事宜由上锁所另行规定。
意见稿还称,主承销商可根据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情况,要求发行人按照超额配售选择权方案发行相应数量的股票。
上交所表示,为提高市场流动性,科创板不再要求单笔申报数量为100股及其整倍数。对于市价订单和限价订单,规定单笔申报数量应不小于200股,每笔申报可以1股为单位递增。市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5万股,限价订单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10万股。
上交所细则明确,科创板吸收了最新的退市改革成果,将执行史上最严的退市制度,有执行严、标准严、程序严等特征。按照这个退市制度,现在A股市场很多壳公司很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