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八批 2020年7月12日)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第八批 2020年7月12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D3600320200707096
信丰县嘉定镇信丰县工业园合力泰路、厦门路的企业的工业废水及金橙花园小区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外排。投诉人称因投诉地点地势较低,污水无法排至污水处理厂,当地政府承诺会在该地加水泵,确保污水排放至污水处理厂,但至今未处理。
信丰县
水
2020年7月8日由赣州市信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会同江西信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对信丰县嘉定镇信丰县工业园合力泰路、厦门路的企业的工业废水及金橙花园小区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外排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发现厦门路和合力泰路主要涉及4家企业,分别是江西昊光科技有限公司、江西省恩铂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一诺新材料有限公司和科之光电子科技(信丰)有限公司,经核实江西昊光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废水暂存于企业车间,未外排;江西省恩铂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一诺新材料有限公司工业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接入园区线路板专管;科之光电子科技(信丰)有限公司厂区内均无工业生产废水,投诉人所反映的信丰县嘉定镇信丰县工业园合力泰路、厦门路的企业的工业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外排的情况不属实。
金橙花园居民区的生活污水主要因市政管网建设的原因导致其无法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由临时排口排入黄坑村小溪,顺流至西江河,情况属实。
由于西区地势较低,道路管网拟配套污水提升泵站,因近几年西区发展需要不断新建拓展,提升泵站选址一直未确定,目前西区道路规划建设已基本完成,根据现有排水情况,现污水提升泵站列入2020-2022年建设规划中,等待具体实施。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是
信丰县政府分管县领导带领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了现场调度,责成县自然资源局、高新区管委会、嘉定镇人民政府、城管局,按照“远近结合,急事先办”原则,妥善处理。1、加快周边区域的路网、管网建设,尽快拿出一揽子解决方案,争取在2022年底前,完成提升泵建设,将该片区域所有污水纳入到城市或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组织对小溪进行清理,确保小溪流水畅通。县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7月7日已进场作业。
无
2
D3600320200707097
1.龙南县南亨乡三星村东村石灰厂,下午4点至第二天8点生产,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已经禁止该厂生产,查封了该厂,但该厂从其他门进入继续生产,产生灰尘、烟尘、气味较大。2.龙南县南亨乡三星村东村采石场,无证采石,对环境及周边群众造成影响。
龙南县
气
1.7月8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组织龙南生态环境局、南亨乡人民政府等相关人员对南亨乡6家石灰厂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经查,南亨乡6家石灰厂均未生产,电闸开关、石灰传送带链条、变电箱等生产设施上封条完好。
2.7月8日,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龙南生态环境局、南亨乡人民政府对龙南县南亨乡东村采石场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采石场现场无人看守,采矿区进出道路已封闭,采矿区内未发现有工程机械,亦未发现非法开采行为,但采矿区有采挖零星、松散石料的痕迹,暂无法确定非法开采行为主体责任人。
是
(一) 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加大监管及执法力度,严防已关停石灰企业“死灰复燃”;由县有关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对6家石灰厂在查封关停的基础上,逐步依法取缔。
(二)鉴于南亨乡东村采石场采矿证已到期,存在采挖零星、松散石料的现象,为防止该区域及周边无证开采,县自然资源局和属地政府将列入重点巡查监管区域,并加强对该区域巡查频率和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
无
*
3
D3600320200707098
于都县银坑镇105国道旁边银坑石场里有个石灰窖无证经营,造成粉尘污染。
于都县
气
7月9日,由于都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银坑镇人民政府牵头,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采取现场检查并召开信访协调会的方式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于都县银坑镇年丰村银金石灰厂于2015年10月19日通过了环评审批(于环批〔2015〕120号),2016年9月30日通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于环批〔2016〕139号),该石灰厂配套设施有洒水车、雾炮机等降尘设施,调查时运行正常,未发现粉尘污染现象。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属实。
否
无
无
4
D3600320200707099
1、章贡区武龙大桥桥头靠章江南路下游150米有个排污口污水直排入江,下游就是饮用水出水口;2、章江大桥桥头靠章江南路上游100米有个排污口污水直排入江,斜对面就是饮用水取水口。
章贡区
水
武龙大桥桥头靠章江南岸下游150米处排水出口用水高峰期有少量溢流。章江大桥桥头靠章江南岸上游100米处排水出口未发现有水排出。
部分属实
已组织人员及疏通设备对武龙大桥桥头靠章江南岸下游150米处排水出口管道和截流井进行了清疏,确保用水高峰期时排水口污水接入截污干管,不溢流入江。
无
*
5
D3600320200707100
章贡区水西镇石珠村垅田石场毁坏山林、破坏道路、污水外排污染环境。2017、2018年停产了,今年4、5月又开始生产,希望相关部门制止。
章贡区
水
接到该信访转办件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一是毁坏山林情况。该采石场2012年经原江西林业厅许可同意,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不存在超范围采石情况。二是破坏道路情况。道路是由2008年招商引资在石珠村山下组开办的垅田石矿出资修建。该路段由于修建时间较长,车流量较大,时有超载现象,导致路面破损较大。三是污水外排污染环境情况。该石场在生产过程不需要使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7月9日,章贡生态环境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外排水进行采样监测,尚未出具检测结果。四是今年4、5月又开始生产,希望相关部门制止情况。该采石场通过挂牌公开出让方式取得的采矿权,依法办理了采矿、林业、安全、环保、水保和营业执照等相关审批手续。
是
一是章贡生态环境局已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外排水进行采样监测,待检测报告出具,如发现检测数据超标,将按环保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二是区交通运输局将按照今年道路改造计划,尽快推进该道路的改造。
无
6
D3600320200707101
1.南康区坪市乡白马塘村有两个养猪场(东进公司),中午、下午洗猪栏时气味很大,影响村民生活,希望能做好环保设施;2.南康区坪市乡白马塘村拟建两家养猪场(东进公司),村民强烈要求禁止建设,担心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南康区
气
2020年7月9日,赣州市南康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南康区农业农村局、南康区坪市乡政府工作人员对上述2家养猪场进行了现场检查,具体情况如下:1.“养猪场中午、下午洗猪栏时气味很大,影响村民生活”事项不属实。赣州市东进农牧有限公司罗山生猪育肥场、建华农牧(江西)有限公司两个猪场均采用“节水栏舍、自动刮粪、固液分离、干粪发酵有机肥化、污水净化和还田利用”粪污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综合措施,经现场勘查,未闻到明显恶臭气味,两场各项粪污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执行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排入其所租种的农田再次利用。2.“南康区坪市乡白马塘村拟建两家养猪场(东进公司)”事项部分属实。2020年3月,赣州市东进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进农牧)响应国家号召,为保障生猪市场供应,有意发展生猪扩繁增养,拟在“白马塘村假坌组河形基地”及“白马塘村荷仚组长仚基地”(属于2012年流转土地范围)按照欧洲现代化养殖模式新建环保种猪养殖厂和农民养殖合作社,采用“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运行,由村民出资合股分红,带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增加村民收入。计划养殖面积120亩,配套脐橙基地1200亩,结合建设高床节水栏舍3.5万平方米、存栏优质母猪3600头的种猪场。2020年5月15日至20日,为让群众进一步了解东进农牧的运行模式,东进农牧邀请白马塘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一行15人前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东进公司总部参观考察。参观考察期间,公司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公司采用先进全封闭、立体化养猪技术,对周边环境并没有污染,参观考察人员亲身感受到了该公司的环保力度,参观考察人员对东进农牧环保设施采取欧洲标准建设表示认可。东进农牧有意向在“白马塘村假坌组河形基地”新建种猪场、合作社,到目前为止该项目还未批复,整个项目并未开始实施;同时,东进农牧明确表示无意向、并承诺不在“白马塘村荷仚组长仚基地”新建生猪养殖场。
是
无
无
7
D3600320200707102
赣县区沙地镇螺田村普照组和中庄村交界处山顶上(风力发电站旁)在建一个养猪场(在打地基中),投诉人担心会污染水源,希望不要建设。
赣县区
水
信访人反映的“在建猪场”位于中庄村新屋组,是中广核(赣县)高峰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堆场,面积约350平方米,工程完工后已废弃。因交通便利,陈连红对堆场进行了整理,准备搭建猪栏,现场堆放沙子及一些搭棚的建筑钢管材料,尚未打地基。
是
由沙地镇人民政府下达停建通知书,责令立即停工,不得继续兴建,并督促陈连红将建筑材料运回山下,同时督促中广核(赣县)高峰山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对堆场进行植被恢复。
无
8
D3600320200707103
于都县银坑镇香塘村下段组和富里坪小组交界处的河流旁边有一家挖煤厂,导致附近农田被破坏。
于都县
生态破坏
2020年7月9日,由于都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县自然资源局牵头,银坑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采取现场检查并召开信访协调会的方式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于都县银坑镇香塘村下段组和富里坪小组交界处河流旁的一家挖煤厂,实际为一处煤矸石开采点。自2013年底至今,该煤矸石开采点无非法采矿行为,且原非法开采区域大部分已自然复绿。从国土资源第三次调查初步成果查询显示,目前该煤矸石非法开采点的地类属工矿用地,下游未发现有农田被破坏情况。信访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否
无
无
9
D36003202000707104
于都县罗江乡小满村北坑组离村庄不到500米处在建设一家养鸡场,该厂位于水库边,投诉人担心会污染环境。
于都县
水
7月10日,由于都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罗江乡人民政府、县水利局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采取现场检查并召开信访协调会的方式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于都县罗江乡小满村北坑组离村庄不到500米处正在建设一家养鸡场,系新陂乡塘坑村、群联村、新陂村3个村的村集体肉鸡大棚。该大棚于2019年9月开始建设,至今尚在建设中,未投入生产。共6个养殖大棚,面积约9000平方米,可存笼肉鸡9万羽。该肉鸡大棚为与江西栖岭农牧有限公司合作的代养大棚,按照公司的标准建设、生产,养殖方式采用垫料圈养,一批鸡分两次清理鸡粪和垫料,鸡粪和垫料通过打包后出售或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进行消耗,基本无粪污和污水外流,并建有无害化处理窖处理病死鸡,不存在污染环境问题。信访人反映的水库位于肉鸡大棚上方,不存在水库受污染问题。
综上所述,该肉鸡大棚项目符合环保要求,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属实。
否
无
无
*
10
D3600320200707105
南康区横寨乡三塘村三角塘小组有100多家做家具的小作坊,大多无污染物处理设施,尤为带有喷漆作业的小作坊,喷漆时藏在铁皮棚的阁楼内,喷漆对周边环境及居民造成影响。
南康区
气
经查,该区域共有家具企业38家,其中:
1.有喷漆工艺的24家,17家已安装环保设备并正常运行 ,7家未安装环保设备(朱运文家具厂、南康区华林荣居家具厂、钟海家具厂、江西明龙轩家具有限公司、南康区华人之家家具厂 、南康区与月之星家具厂、钟兆泉家具厂)。
2.无喷漆工艺的14家。
2020年7月8日,赣州市南康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南康区横寨乡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信访人反映事项部分属实。经排查,南康区横寨乡三塘村有家具企业38家,不存在信访人反映的有100多家做家具的小作坊。
是
责令7家未安装环保设备的企业停产整改,同时监督已安装环保设备企业正常开启运行设备并达标排放方可生产。
无
(*)
11
D3600320200707106
投诉人反映:龙南县杨村镇坪上村寨背小组,在塔坑湖旁有5、6家养猪场,污水流入湖里,污染了湖水。
龙南县
水
7月9日,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龙南生态环境局、杨村镇人民政府对杨村镇坪上村寨背小组塔坑养殖场进行了排查。经查,塔坑 6户养殖户均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也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发现赖祥辉养殖户新建未养,其他5户养殖户经过化粪池简单处理后综合利用。
是
1.已对赖祥辉养殖场下达《关停拆除通知书》,将督促其在2020年8月30日前拆除养殖设施、消除养殖功能,关停到位。
2.已对赖天云、赖锦昊、赖国荣、赖寿余、赖志阳5家养殖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将督促其在2020年10月15日前整改到位。
无
*
12
D3600320200707107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梅新村华坚路的D34幢有两家餐馆:健康美食店和老乡餐馆的油烟气味较大,晚上健康美食店经常营业至两三点造成噪音扰民,要求改变管道位置。
经开区
气、噪声
7月8日,区城管执法分局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调查核实。(1)关于健康缘餐馆油烟气味较大、噪音扰民问题。经查,健康缘餐馆于7月5日上午已更换新型油烟净化器设备,目前油烟净化器设备运行正常,现场未发现油烟扰民及噪音扰民现象。(2)关于老乡土菜馆油烟气味较大问题。区城管执法分局于7月5日委托江西恒定环保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其外排油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0.83mg/m3,符合国家标准2.0mg/m3排放要求,无需更换油烟管道位置,投诉人反映情况不属实。
否
该信访件为重复投诉件,第一次投诉时间为7月4日(属第4批),目前该投诉问题已解决。接到第一次投诉后,7月4日凌晨1:00,区城管执法分局执法队员到健康缘餐馆、老乡土菜馆进行现场核查后,对健康缘餐馆存在的噪音扰民现象,现场责令餐馆负责人进行整改。7月4日上午,区城管执法分局执法队员到达现场,对健康缘餐馆下达了《责令停业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并对其占道经营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该店于7月5日上午更换了油烟净化设施,现已整改到位。接到第二次投诉后,区城管执法分局于7月9日凌晨1:00,到健康缘餐馆、老乡土菜馆再次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健康缘餐馆存在的噪音扰民、占道经营现象已整改到位。老乡土菜馆烟道排放经江西恒定环保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符合国家直排放标准,无需更改烟道排放位置。
无
13
D3600320200707108
章贡区水西镇湖边农贸市场惠坪超市对面路有家塑钢破碎加工厂,工作时产生噪音,影响周围居民
章贡区
噪声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李涛,经营范围铝合金加工。在对铝合金材料进行切割时,产生噪音,影响周围居民。
是
责令其立即改正,通过在密闭室内进行切割,早上8点之前、中午12点至2:30、晚上6点之后等休息时间禁止割作业。
无
14
D3600320200707109
章贡区章江新区美地亚天峻楼盘8号楼1楼赖嫂野鸭店(餐饮业)经营时油烟污染大,对周围居民影响很大。
章贡区
大气
2020年7月8日,我区安排水南镇人民政府、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南分局现场核查。该店存在橱窗封闭不严、油烟净化设备定期清理不到位问题,投诉问题情况属实。
是
责令该店及时封闭橱窗,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并保持正确使用。
无
15
D3600320200707110
信丰县县城阳明中路饮食店有家名为现代时刻的餐饮店经营时油烟、噪音污染严重,影响周围居民,反映多年未得到处理。
信丰县
噪声、
气
7月8日,收到市政府督查室督办函转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受理转办清单(第七批)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具体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经查,现代食客一家中式快餐连锁店,于2013年4月开始营业,当时安装了2台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净化处理后直接向外排放,由于油烟经净设备未及时清洗导致油烟净化不完善,对周边有一定影响;现场检查时配套风机于2020年7月6日损坏,未及时维修或更换,导致现场噪音较大。
综上,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是
(一)关于“油烟扰民”的问题。县城管局向现代食客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调整排烟管道排烟口方向,定时清洗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二)关于“噪声扰民”的问题。2020年7月8日,县城管局联合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现代食客进行噪音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现代食客噪音属超标,主要产生噪音超标的原因是该店配套风机噪声损坏未能及时维修或更换。县城管局向“现代食客”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店负责人更换静音式风机,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改善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局将继续跟踪落实,督促其按时整改到位。
无
16
D3600320200707111
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江乡太和林场有家养鸡场(无场名),面积三千至五千平米,养殖时产生的废水排入池塘,气味难闻,影响周围居民。
经开区
大气
7月8日下午,三江乡环保站、执法队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并拍照笔录,同时还走访周边了解情况。经调查核实,该养鸡场周边范围无住户,只有两家果园,调查发现该养鸡场在养殖时并无废水排入附近池塘问题,只是在下大雨时才有雨水排入养鸡场内属养殖主自己的小池塘。经调查邻近两家果园业主反映也无废水污染问题。关于气味难闻问题,确实一定程度存在,因为养殖所产生的粪便,平时收集堆放一段时间后,再卖给他人作肥料,虽然采取了一定防护措施,但仍难免有气味外泄,造成环境污染等问题。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件反映部分属实。
是
经调查核实后,三江乡立即做出如下整改处理:1、7月9日上午对该养鸡场下发了《责令限期关停决定书》;2、要求该养鸡场配合做好关停前的相关防护整改工作:(1)鉴于该养鸡场小鸡存栏多,短期难售卖等实际困难,要求养殖主立即着手拓宽售卖渠道,早卖快处理,存栏鸡只能减少不能增加;(2)立即外卖处理堆放的3处鸡粪,每天打扫鸡舍,确保清洁卫生,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尽可能使气味不扩散污染周边环境。3、做好整改跟踪巡查工作。
无
17
D3600320200707112
宁都县洛口镇清泰小区农贸市场一排餐饮店油烟直排(赶集时气味尤其严重),气味大。
宁都县
气
收到转办件后,宁都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县分管领导立即组织洛口镇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到洛口圩镇农贸市场现场实地调查核处。经调查核实:李竹秀、罗三秀、杨水秀、刘长秀、李上进等5家早餐店无店名,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也未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属实。目前,上述5家店已停业整改,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后再营业。
是
收到转办件后,宁都县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切实抓好整改。7月8日,县分管领导组织洛口镇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开展了联合整治,对李竹秀、罗三秀、杨水秀、刘长秀、李上进等5家早餐店下达了《责令停业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业整改,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下一步宁都县将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对屡教不改者依法予以处置,坚决杜绝出现此类现象。
无
18
D3600320200707113
投诉人反映:龙南县临塘乡大田煤矿老井周围存在露天燃烧煤矸石现象,产生的烟尘影响周围居民。
龙南市
气
1.7月8日,临塘乡人民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局、龙南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到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临塘乡大田煤矿老井现场虽遗留有部分煤矸石,但无人员、无生产工具、无焚烧煤矸石现象,因此,焚烧煤矸石烟尘影响周围居民的问题不属实。
2.7月8日,龙南县龙南镇人民政府组织县自然资源局、龙南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对现场进行了实地核查。经查,东江煤矿二号井处于闭坑停产状态,未发现非法开采煤矸石痕迹。信访件中提及的“燃烧煤矸石”位于原矿区范围内的东南角,从现场痕迹判定该处为原东江二号井煤矿的弃料堆。
信访人反映“龙南县龙南镇黄沙二号井周围存在露天燃烧煤矸石现象”的行为,在2019年3月已被县自然资源局当场制止其燃烧煤矸石,并由县供电公司将该处三相电源切断,终止了其行为,目前,未接通三相电电源,只有照明用电。
否
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日常执法监管力度,严防发生焚烧煤矸石现象。
无
*
19
D3600320200707114
投诉人反映:兴国县洪门经济开发区上善若水楼盘正对面的叁美化工厂,后更名为兴氟化工厂在2017和2019发生过泄漏,(政府文件是2020年12月底要搬迁完成)目前该工厂仍在生产,污染果园和水源,该工厂生产产生的污染如有毒气体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和湿地公园生态环境。
兴国县
气
信访人反映的江西三美化工有限公司实为兴国兴氟化工有限公司,地处兴国经济开发区,占地300亩。成立于2001年10月,前身为兴国金莹氟业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11月28日中化蓝天集团公司收购了其51%的股权,变更为江西三美化工有限公司,2018年变更为兴国兴氟化工有限公司。企业性质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327947624959,公司经营范围:萤石精粉生产、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工业无水氟化氢、工业氢氟酸、工业氟硅酸、二氟一氯甲烷、副产盐酸、三氟甲烷生产、销售;提供有关的技术服务、咨询和技术转让;经营企业自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编号:360712016;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WH安许证字[2005]0204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编号:(赣)3x360732201901;各项环保手续完备。2017年1月24日,江西三美化工有限公司在新进原料发烟硫酸卸入储罐过程中发生中毒事故。属供货方销售不合格产品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停产整顿,于2018年10月27日恢复生产,该公司环保治污设施有尾气水碱洗系统、脱硫系统、除尘系统、R23回收系统、污水站及污水在线监测系统,各设备均正在正常运行,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固体废物和危废均能按废物处理相关规定落实,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已市级环保部门监控管理平台联网,部分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至工业污水管网;无组织废气监测系统已联网省应急管理厅监测管理平台;企业有组织废气、废水由兴国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每月进行监测。
接赣州市政府督查室下发督办函(受理编号:D3600320200707114)后,县政府曾军威副县长组织县工信局牵头会同县应急管理局、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埠头乡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于2020年7月9日到企业现场对信访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经核实,兴国兴氟化工有限公司自2017年1月24日发生安全事故后,至2018年10月,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经过一年多的整改,由第三方评估评价机构江西赣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及公司上级中化蓝天专家组评价,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省安监局为企业办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手续。公司《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许可证》《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等证照在有效期内。2018年9月4日,兴国县人民政府向赣州市人民政府呈报《关于恳请协调兴国兴氟化工有限公司(原三美化工有限公司)恢复生产有关事项的请示》,2018年10月10日,赣州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兴国兴氟化工有限公司恢复生产有关事项的批复》,批复要求兴国县人民政府依法依规组织企业复工复产。
2019年7月26日,企业发生一起回转炉尾因机械故障导致少量氟化氢泄漏的事件,公司进行停产整顿,并于2019年10月聘请江西省赣华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现状评价,经专家评审,安全现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2019年12月恢复生产。
信访人反映的该工厂仍在生产,污染果园和水源,该工厂生产产生的污染如有毒气体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和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的问题。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今年以来,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聘请第三方监测机构(江西省南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兴氟化工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测,检测报告(编号:NHJC-A-2020-061、NHJC-A-2020-083、NHJC-A-2020-501、NHJC-A-2020-665、NHJC-A-2020-874)显示各项指标均达标。2020年7月4日和7月5日,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再次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兴氟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废水、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和臭气进行采样检测,检测报告(编号:NHJC-A-2020-958、NHJC-A-2020-959)显示各项指标均达标。信访人反映问题不属实。
否
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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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D3600320200707115
赣县区长洛乡五里村鸿申公司开采煤矸石造成大面积植被毁坏,废土填埋小溪,硫磺流入鱼塘导致鱼死亡,该公司在路边加工煤矸石灰尘很大,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评手续不清楚有无办理
赣县区
气
1、现场管理混乱,矿山企业主思想认识不到位,绿色矿山方案编制质量差且未申报专家评审,绿色矿山建设前期工作严重滞后,至今未启动绿色矿山建设。
2、开采区位于河溪上游,未设置拦砂坝、沉淀池和排水沟等设施,煤矸石中的硫磺成分随雨水直排到河溪和鱼塘,对水体造成污染,影响了下游农业生产和生活。硫磺流入鱼塘导致鱼死亡情况属实。
3、路边加工区域占地约6000平方米,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和扬尘,影响过往车辆和人行通行。由废石废料堆填而成的加工场地高约15米,未设置防挡措施,存在废土填埋小溪现象,且存在安全隐患。该公司在路边加工煤矸石灰尘很大,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和废土填埋小溪情况属实。
4、2020年6月江西省林业局给该项目颁发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赣林地审字【2020】0780号),同意使用林地196.2亩,根据现场比对审批图纸,不存在超范围使用林地的情况。现场矿区范围因开采导致大面积山体裸露,且完成采剥区未复绿,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开采煤矸石造成大面积植被毁坏情况属实。
5、2014年8月14日赣州市赣县区环境保护局对赣州鸿申商贸有限公司关于赣州赣州鸿申商贸有限公司年开采6万吨页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赣县环督字【2014】81号),矿山已按规定办理环评手续。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情况大部分属实。
是
1、下达停产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开采,抓紧完善绿色矿山方案编制,确保2020年10月31日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并通过省级第三方验收,如未按期完成依法依规实施无限期停产。2、责令对加工区和开采区修建挡土墙、拦砂坝、排水沟和沉砂池、冲洗平台,与绿色矿山建设同步开展,整改到位。3、对裸露区域实施覆盖复绿,与绿色矿山建设同步开展,整改到位。
4、责令2020年7月30日前完成降尘设施配置,实施常态化降尘管理,消除扬尘现象。。
无
(*
21
X3600320200707009
兴国县兴江乡杉村村中村组杨声明等三家养猪场,1.未办理环评相关手续;2.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3.粪便、尿液、污水直排流入养猪场附近水沟,导致水沟黑臭,气味难闻;4.卫生防护距离近,离群众生活区域不足5米;5.猪场所排污水经水沟最终流入陈也河,举报人担心会对饮用水源地造成污染,影响群众生活用水安全。
兴国县
水、气
接赣州市政府督查室下发督办函(受理编号:X3600320200707009)后,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县赣州市兴国生态环境局、兴江乡政府和杉村村相关工作人员,于2020年7月9日到现场对信访内容进行了调查核实,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据现场核实,该投诉人反映情况不属实,养猪场已于6月23日停止生猪饲养,准备由传统养殖向现代节能节排养殖模式改造提升。据了解该养猪场6月初实际在栏生猪只有35头(其中:母猪1头、肉猪20头、仔猪14头),养殖规模属于散养户。该养殖户对粪污处理模式:该场实施了雨污分离,采用干清粪方式,干粪用编织袋打包运至油茶基地施肥,猪场的猪尿及少量的细末猪粪流入化粪池,经化粪池进行厌氧发酵,然后进入净化池进行净化,大部分用于浇灌油茶和农作物,小部分经PVC管流入鱼塘内。现场没有发现污水外排现象。
1.关于“兴国县兴江乡杉村村中村组杨声明等三家养猪场”的问题。经调查组对兴江乡杉村村中村组的周边群众走访调查,只有杨声明一家养猪户,未发现如举报人所说的有3家养猪场。
2.关于“未办理环评相关手续”的问题。由于该养猪场属于散养户,根据2015年6月1日起执行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年出栏生猪5000头(其他畜禽种类折合猪的养殖规模)及以上,才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年出产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在线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即可。
3.关于“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问题。该养殖户杨声明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问题。根据《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第七条:畜禽养殖按照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分散养殖户实行分类管理。第十一条:生猪存栏200头以上,才达到规模标准,因该场生猪存栏最多时也只有50-60头,6月初存栏35头,不属于规模养殖场;低于200头的为分散养殖户。对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必须进行养殖备案登记和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户杨声明由于饲养数量较少,按分散养殖户管理,无需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4.关于“粪便、尿液、污水直排流入养猪场附近水沟,导致水沟黑臭,气味难闻”的问题。经现场查实,该场实施了雨污分离,采用干清粪方式,干粪用编织袋打包运至油茶基地施肥,猪场的猪尿及少量的细末猪粪流入化粪池,经化粪池进行厌氧发酵,然后进入净化池进行净化,大部分用于浇灌油茶和农作物,小部分经PVC管流入鱼塘内。现场没有发现污水外排现象。故不存在水沟黑臭,气味难闻现象。
5.关于“卫生防护距离近,离群众生活区域不足5米”的问题。经现场核实,猪舍确实离民房不足10米,该民房建造时间比建猪舍更后,现场检查时,养猪户未饲养生猪。但调查组提出:如需在该场地继续饲养生猪,必须做好粪污处理设施,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
6.关于“猪场所排污水经水沟最终流入陈也河,举报人担心会对饮用水源地造成污染,影响群众生活用水安全”的问题。根据《兴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兴府办字〔2020〕10号)规定,陈也河不是潋水河的主要干流,也不是一级支流,据水利部门对原钨矿疗养院至东村乡东坪桥进行了测量,有55公里的距离,疗养院至长冈水库取水点有70余公里,更何况该养猪场的污水没有外排,故与投诉人反映会污染长冈水库饮用水不相符。
否
无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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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600320200707010
赣县区名叫腾远钴业在冶炼厂,该厂经常飘出一些呛人在气味,特别是夏天晚上十点以后时不时还有酸臭气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曾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一直未得到解决。
赣县区
气
在7月8日接到交办件后,赣州高新区红金一期企业搬迁指挥部高度重视,会同赣州市赣县生态环境局及高新区项目建设局开展现场调查核实。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在生产,根据现场核查,并无信访件所述的呛人气味,反映问题不属实。
否
根据《赣州高新区红金工业园一期企业搬迁整治工作方案》、《赣州高新区红金工业园一期企业搬迁整治实施方案》,红金一期企业搬迁工作分四批次完成,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纳为第四批次搬迁企业,目前仍在生产,将于2020年8月底停产搬迁。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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