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合金门窗划痕怎么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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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钢化玻璃爆裂,被划伤,碎片碎得很不正常……2、安装窗户时玻璃破裂,中年男小指皮肤不慎被削掉,幸亏遇到这个好医生……3、买铝合金门窗闹出人命,南充这对夫妇惹上官司
钢化玻璃爆裂,被划伤,碎片碎得很不正常……
1818黄金眼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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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谭在余杭塘栖建材市场打工,8月27号晚上,他在一处仓库搬货时,一块玻璃突然碎裂,划伤了他的手,他觉得店老板应该承担责任。
01
钢化玻璃突然爆了
工人手指严重割伤
小谭:“我过来翻这个玻璃的时候,靠过来,我手放上去,还没使劲抬起来,它就爆掉了。”
小谭是安徽人,这两年在杭州做建材配送。那天晚上6点多,他去超山小白线上的一处建材仓库提货,在挪动靠在墙上的一排玻璃时,手上的玻璃发生碎裂,划伤了小谭的三根指头,当时流了不少血。医院诊断结果是手指挫伤,多处创口,之后缝了十多针。采访时,小谭的左手还不大能动弹,三根手指做了包扎固定。
小谭:“血管跟筋,都有割到,所以说当时流了很多血,这里偏,打不到车,这边在流血,大概在这里起码半个小时才打到车去医院。”
小谭说,搬运玻璃他是有经验的,玻璃特性也了解一些,一般这种钢化玻璃不至于把手伤成这样,虽然自己操作时没有戴手套要负一定责任,但他觉得,雇佣方也要对这次事故作出一定赔偿。
小谭:“我希望把这个误工费赔给我就好了,医药费也要赔,花了八千多。”
仓库负责人 张老板:“他帮我们干活,我们属于外包性质的。因为是玻璃的质量问题,所以才把人伤得这么严重,正常的钢化玻璃爆的话,是颗粒状的,不可能伤得这么严重。”
仓库负责人张老板说,责任不在她这边,但医药费她也愿意出一部分,至于小谭的其它赔偿要求,应该去追究厂家的责任。
仓库负责人 张老板:“是你厂里做出来的东西,产品质量不合格,所以把我的工人伤到了。厂里也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工人出院的第二天,也带过去厂里协商过,他厂里面就是很凶的,不赔偿,说他玻璃质量没有问题。”
张老板表示,这几天一直在联系厂家,对方目前答应承担3000块钱医药费,原本钱多钱少不是什么大问题,可对方说话太不好听,所以现在她也想较个真。
仓库负责人 张老板:“说我看你这个人可怜,我出3000块钱,当时还对我们工人老婆说,你孩子丢了是不是我要赔你两个儿子,说话就是很侮辱人。”
仓库的张老板说,具体赔多少钱,后面可以再做协商,实在不行也可以走法律程序。现在她最关心的是玻璃的质量问题,虽然说钢化玻璃有一定的自爆几率,但她认为这次产生的碎片碎得不太正常。
仓库负责人 张老板:“这个它就是不正常,它属于半钢的,正常玻璃爆了话,不会有这么一大块,正常钢化玻璃爆,是很小很小的,比这一种还要小。
碎裂的玻璃放在垃圾桶里,张老板一直没丢,有些碎片只有指甲盖大小,大的和手掌一般大。
仓库负责人 张老板:“这个是有技术标准的,所有的钢化玻璃,它碰到拐角容易爆的,它爆的是像米粒状的,颗粒状的,一小粒一小粒状的,它可能能伤到人,或者伤口,像被小动物抓伤了的状态,这就是存在质量问题。”
02
厂家:不认可玻璃有质量问题
张老板说,这批钢化玻璃是用在家装卫浴上的,是从嘉兴桐乡市安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拿的货。记者陪张老板找了过去,刚进厂区,一位黄先生迎了上来。黄先生表示自己是中间商,他也尽力帮忙调解过这件事。
黄先生:“玻璃从我这边拿的,玻璃有点不达标的。(记者:你是这个厂里的?)不是(你货是从厂里拿的)对。这个东西,我也不懂(你不懂怎么做这个生意)我就过一手(你拿玻璃什么价格)就几十块钱一个平,我们就稍微赚点差价。”
随后黄先生带记者找到了厂家一位熊总。
嘉兴桐乡市安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熊总:“这肯定不是正常情况,碎片这么大的很少。(记者:玻璃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这种玻璃封压肯定有点问题,就是温度问题,就会造成。”
熊总说,从碎片的形态来看,玻璃的确不大对劲,但产品都是经过认证的,质量也达标,他表示,发生碎裂的这块玻璃,是不是从他们这出去的,不好说。
嘉兴桐乡市安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熊总:“是外力原因,如果我们原因自爆了,我们保险公司包的,玻璃千分之三的自爆率,也存在这种情况。不是我们不讲道理。我们不是讲推卸责任,你搞碎了,应该第一时间跟我们联系,你也知道玻璃是易碎品,网上很多货源,不是我们一家。你要查原因,有些生产的也有问题,不能讲单方面原因。自爆的玻璃是这样的,装了一年也爆,安装不到位也爆。”
03
桐乡市场监管局已介入
目前双方已谈妥赔偿金额
熊总建议,赔偿问题还是走法律程序来解决比较好。记者后来把情况反映给了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与标准计量科的徐科长说,针对玻璃建材是否符合相关标准,需要专业鉴定部门对产品进行判断,这件事情他们接下来会关注。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与标准计量科科长 徐贤忠:“如果确实是安桐生产的话,它这个生产企业的辖区在我们这里,由我们监管的,如果他来我们这边进行维权的话,我们根据她反映的情况证据,我们派执法人员到这家企业进行检查。”
事后小谭联系上记者,说经过协商,已经谈妥了赔偿金额。
安装窗户时玻璃破裂,中年男小指皮肤不慎被削掉,幸亏遇到这个好医生……
极目新闻记者 郑晶晶
通讯员 陈旭冯 朱玲
“感谢陈医生,我的伤口现在完全看不出来,多亏了您。”日前,在武汉市汉口医院骨科门诊,56岁的郭师傅(化姓)专程从孝感老家赶来,对骨科主治医师陈旭冯连连道谢。上个月,他在工作时不慎出现手外伤,左手小指有一块皮肤缺损,多亏了陈旭医生为他妙手医治,让他的手部伤口康复状况良好。
术后3天伤口情况
郭师傅从事装修工作,上个月,他在安装窗户时,玻璃破裂,他的左手小指被锋利的玻璃划伤,左手小指背侧一块软组织被削掉,伤口流血不止。在同事的陪伴下,郭师傅来到武汉市汉口医院创伤中心,接诊医生陈旭冯经检查发现,患者的左手小指近节指间关节背侧可见1.5厘米×1.0厘米×1.0厘米的三角形皮肤缺损,创面边缘整齐。
陈旭冯医生告诉患者,由于创面软组织缺损较大,且位于指间关节处,直接缝合容易造成瘢痕挛缩,影响手指屈伸活动,最经济有效的治疗方案是寻找到被玻璃削掉的皮片进行原位植皮缝合,不需要住院,郭师傅当即表示同意。
陈医生为患者的伤口进行消毒、止血和临时包扎,郭师傅返回工地后,经过十多分钟,终于找到缺损的皮片。他携带皮片再次来到医院,陈旭冯医生在门诊手术室为郭师傅顺利进行了手术。术后,陈旭冯医生主动加了郭师傅的微信,指导他换药并告知术后注意事项。郭师傅每次换药时,都拍照发给陈医生。术后2周,患者的创面皮肤愈合良好,现已重新返回工作岗位。
术后一个月,伤口恢复状况良好
武汉市汉口医院创伤中心主任冯世波介绍,武汉市汉口医院创伤中心于2023年12月通过国家级创伤中心现场评审,授牌成为“中国创伤救治联盟创伤中心”,每年收治数千例的各类创伤患者。他表示,在临床中碰到跟郭师傅类似的患者情况很多,尤其在人体疲劳、精神分散时进行高强度劳动或在环境恶劣等情况下作业时,手部容易受到损伤。他建议,事故发生后不要慌张,保持冷静,创面可用无菌或清洁的敷料压迫包扎,若有大血管出血,可考虑用止血带止血,但要标明上止血带时间。现场若有断指或缺损组织,尽可能用无菌或清洁敷料保存起来,同时呼叫120,就近将患者送往具有创伤救治能力的医院治疗。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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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铝合金门窗闹出人命,南充这对夫妇惹上官司
一对夫妇在南充一家铝合金店订制门窗,玻璃经销商把玻璃运到了这家店里。顾客在取货时,老板娘无法扶住倾倒的钢化琉璃,呼叫旁边的女顾客帮忙,女顾客也无法扶住,只好撒手,结果老板娘被压死,女顾客手被划伤。死者家属状告顾客夫妇,索赔85万余元,法院认为双方不构成帮工关系,顾客也没有过错,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请。
钢化玻璃太沉重
压死店主引诉讼
中年男子程甲在阆中市七里街道办事处某小区外面开设了一家铝合金门窗门市部,程甲与其妻程乙共同经营。2019年3月,阆中市中年男子杨某因需要帮助他人购买铝合金门窗,便找到程甲协商。铝合金门窗所需的玻璃,由开玻璃店的老板胡某提供,胡某将玻璃运到了程甲的门市部。胡某送来的是普通玻璃,程甲将这些玻璃放在店里原有的钢化玻璃后面。
2019年3月3日下午6时40分许,杨某和妻子李某到程甲的店里取门窗,杨某在三轮车上负责装门窗,李某站在门市部外面。老板娘程乙便用手撑住6张钢化玻璃,让他人取出后面的普通玻璃。因钢化玻璃太重,程乙呼叫不远处的李某帮忙,李某快步上前从侧面扶住钢化玻璃。但二人都支撑不住,钢化玻璃向程乙的方向倾倒。李某无力撑住只好松开了手,6张玻璃重重压在了程乙身上。程乙被救出后,经120诊断已死亡,李某手被玻璃划伤。
是否帮工起争端
被告直呼“我太冤”
扶几张玻璃竟出了人命,死者的丈夫程甲和母亲、儿子痛苦不堪,他们认为顾客杨某夫妇负有直接责任,于是将二人起诉到阆中市法院。
程甲等三名原告在庭审时称,被告杨某在程甲的门市部购买铝材加工窗框后,又在胡某的店里买了裁剪好的玻璃,到程甲的门市部寄放。杨某与妻子李某来程甲店里取货时,程乙和李某共同扶住玻璃,李某扶玻璃的时候突然丢了手,6张玻璃将程乙压倒致死。三原告认为,程乙是受杨某和李某所请,在义务帮工的劳动中死亡,如果李某不丢手,不会出事故;杨某明知两个女人扶玻璃力量单薄,却站在三轮车上旁观,如果出手相助,也不会出事故。此次事故,杨某和李某是受益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被告杨某和李某在法庭上直呼冤枉,两人认为,他们在程甲的门市部购买铝合金窗户,已支付了全部货款,是程甲向胡某订购的玻璃,并由程甲向胡某结算玻璃款,胡某将制作好的玻璃运送到程甲店里,窗户玻璃由程甲安装在制作好的窗框上。事发时,因玻璃太重,李某也扶不住,玻璃倒过来时也把李某手部划伤。程甲、程乙负有交付货物的义务,货物的交付不属于无偿帮工,双方不属于义务帮工关系,他们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亲人遭难又败诉
安全生产要记住
老板娘死亡究竟该不该顾客买单?阆中市法院审理认为,双方争议焦点是程乙扶玻璃的行为是她应尽的义务,还是没有这份义务纯属帮工,关键要看程乙是否有把玻璃拿给杨某的义务。现有证据表明,杨某、李某在程甲店里并不是只购买铝材,而是订制门窗,原告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玻璃是杨某和李某自己向胡某购买后寄存在程甲店里的,原告主张杨某是被帮助人,死者是义务帮工不能成立。
原告还称,李某撒手导致程乙死亡,法院认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程乙对钢化玻璃的重量存在重大疏忽,对自己的力量过于自信,程乙在撑不住玻璃时呼喊李某帮助,李某也积极进行协助,因限于力量她也无法阻止事故发生,而且李某也受了伤,因此李某对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日前,该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记者 何显飞)
律师说法
帮工受损害该不该赔偿
四川罡兴律师事务所主任任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本案中,法院认为店方有义务交付货物,双方不构成帮工关系,同时本案被告无过错,因此判决驳回了原告方的诉请请求。
来源:南充见、南充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