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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你遭遇过强买强卖吗?赶紧学一下,该如何维权!-公司强买强卖可以要多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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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课堂

到底什么样的情况才算是强买强卖?生活中,若在消费时遇到这种行为,该怎么办?此行为违法吗?会有何处罚?

严嫣律师团队

许竹月律师解答:

目前对于生活中消费者所说的“强买强卖”行为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但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是毋庸置疑的。我们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强买强卖”行为的规定,对“强买强卖”行为的界定以及处罚进行了解。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了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九条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第十条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与第四条交易的基本原则相呼应,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是对强买强卖行为的行政处罚规定。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了强迫交易罪,构成此罪要求情节严重。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消费者是否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选择哪种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选择哪个经营者或者服务者,是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无权干涉。消费者在生活中遇到“强买强卖”的行为可以通过委婉、协商的方式直接拒绝。若经营者一直纠缠不休,消费者可以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危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或者有其他比较严重的情形的直接报警。

本周法律问题免费解答

市民问:

律师您好,我母亲在医院做子宫肌瘤微创手术,结果3个小时手术做了10个小时。因为过程中手术器械坏了,有个金属片掉落在我母亲腹腔里。他们找了2个多小时才通知家属,这时,我母亲已经在手术室里8个多小时了,后来大夫说再找几个小时也不确保找到,于是我们家属就同意终止手术。但现在金属片一直在我母亲体内,3个小时手术我母亲在里面10个小时,多打了6次麻药,引起上呼吸道感染。医院却说这不属于医疗事故!我想问一下律师,那这个属于什么?如果这都不算是医疗事故,那什么样的情况才算是医疗事故呢?!我母亲这样遭罪,医院是否应该给予一定的赔偿呢?!谢谢律师!

严嫣律师团队

许竹月律师解答:

您好,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目前患者自身是无法认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的,医疗事故的认定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可以。根据您的描述,您母亲由于医院的操作致使金属片掉落在腹腔内,引起上呼吸道感染,建议您可以和医院协商赔偿问题;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市民问:

律师您好!我的父亲在半年前因病去世,因此,我母亲想在还有行动能力,且头脑清晰的情况下立下遗嘱。请问律师,在配偶一方已经去世的情况下,之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是否就算是归属其个人,在确立遗嘱时,就可以将该财产进行处分呢?谢谢。

严嫣律师团队

许竹月律师解答: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您母亲现在想要处分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父母之间有约定,那按照约定。您父母之间没有约定,那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半是您母亲的,她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另一半属于您父亲的,在您父亲没有遗赠抚养协议或者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

市民问:

律师您好,老人在乘小区电梯时电梯发生故障,忽上忽下,等电梯门自动打开后,老人就出了电梯,然而此时电梯门又忽然关闭碰到脚,引起老人摔倒,大腿骨裂,住院手术。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应该怎么维护我的权益?谢谢!

严嫣律师团队

许竹月律师解答: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可知是小区的电梯发生故障导致老人受伤,因此对电梯具有养护责任的物业公司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您可以先和物业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需要举证证明是由于小区电梯故障导致老人受伤以及所遭受的损失。

市民问:

律师您好,父母在世时,有子女不赡养,也不管老人。但是当老人去世后,他们就过来分家产了。请问律师,这样的情况下,他们能够得到老人的家产吗?谢谢!

严嫣律师团队

许竹月律师解答: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形,老人的子女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但是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并没有丧失继承权。如果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有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遗产的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市民问: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朋友是二婚,当时结婚证开具后,女方把户口迁到了男方户口本上(二人均是本市户口),后因遭到男方大儿子的极力反对,女方只好把户口再迁回到原地。现在男方癌症晚期,住进了敬老院,男方的大儿子就以女方户口不在这里为由,将女方赶了出去,并称要将该租赁房出租,用房子出租的钱付敬老院的钱,请问律师,他儿子的这种做算法违法吗?为避免矛盾激化,女方现在已回到她儿子家暂住,她又该怎么办?谢谢!

严嫣律师团队

许竹月律师解答:

您好,您所指的“租赁房”有可能是指公租房,承租人应该是男方。基于女方和男方合法的婚姻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享有该房屋的居住权,男方的儿子无权将女方赶出去。女方可以和男方的儿子协商要求继续居住,男方的儿子继续阻挠,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居住权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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