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贷款可以申请多少 (高校毕业生合伙创业可获130万元担保贷款)_1
创业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担保贷款
根据扶持政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且无固定工作的自主创业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等群体,可以到所在地就业服务局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金额最高额度为20万元。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合伙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1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对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按规定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新生代农民工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将获补贴
雄安新区对于以下登记失业或求职人员给予培训补贴:贫困劳动力和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被征迁劳动力、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人员,以及新区户籍和有居住证的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且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劳动力。
以上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不含劳动预备制培训)后,对取得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给予每人最高2200元、2700元、3500元、3500元、3500元的培训补贴,属于省内急需紧缺工种的上浮10%。
另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标准100%的职业培训补贴,对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给予100%的创业培训补贴。
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离开户籍地到乡(镇)以外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且培训合格的给予培训期间每人每天100元的食宿和交通补贴。
支持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并给予补助。经新区认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公关、技艺传承、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面向企业、行业职工及相关人员开展培训、研修、公关、交流等活动。对审核认定为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省财政给予每家10万元一次性支持;对审核认定为新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新区财政给予每家8万元一次性支持。
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获公益性岗位补贴
新区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转型升级企业失业人员,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对在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对于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暂定为每人1000元/月。
对毕业年度内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每人2000元。
将具有雄安新区户籍,男18-60周岁、女18-55周岁失业或求职的,无法通过市场途径实现就业的完全失地农民、传统产业外迁转移和转型升级带来的人员转岗再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复转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和被征迁失业劳动力纳入招聘安置范围。
开发岗位集中在交通、环保、安全、扶贫、护林、人社等专项岗位和辅助性岗位。对转型升级企业分流职工中解除劳动关系的女40周岁、男50周岁以上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适当补助。